臺南市七股區龍山國民小學111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一次公告
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
壹、依據:
一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二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年 7 月 29 日公告編號 200979 。
貳、甄選名額及聘期:
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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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 |
代理職缺 |
名額 |
聘期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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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代理 (科任教師) |
懸缺 |
正取 1名 備取 2名 |
111年 8月 30 日起至 112 年 7 月 1 日止 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) |
美勞專長 (含社會教學) |
二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三、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,並配合學校辦理(參加)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。(例如:教學準備日、校外教學、教學展演、校慶週活動等)
四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叁、餘項請參閱附檔。